關于印發《濟寧市民爆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分類監督管理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
發布日期:2021-11-08 15:57
瀏覽次數:
各縣級民爆安全監管部門: 現將《濟寧市民爆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分類監督管理實施意見(試行)》印發給你們,請各單位認真貫徹執行。各單位結合本實施意見和轄區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實際,盡快制定本轄區民爆生產銷售企業分類監督管理實施辦法,并抓好貫徹落實。 濟寧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1年10月30日 濟寧市民爆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分類 監督管理實施意見(試行)
為進一步提高安全生產執法效能,全面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東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總監制度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關于印發<濟寧市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分類監督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濟安字〔2021〕33號)等法律及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工作實際,現制定本實施意見如下。 一、工作目標 根據民爆行業特點、固有風險和企業安全管理現狀,有效利用安全標準化創建及安全生產執法結果等,合理制定分類標準,對監管企業進行分類。根據分類結果,對企業實施差異化分類執法,提高安全生產執法效能。 二、分類原則 堅持民爆生產銷售企業執法全覆蓋,按照安全生產狀態等級分類結果,實施不同檢查頻次的差異化分類執法。按照企業安全生產狀態等級評定標準,將執法范圍內的企業劃分為不同類別,并根據企業安全生產狀態情況定期進行動態調整,實施差異化精準執法,提高執法效能。 三、工作措施 (一)各單位應建立企業基本信息庫,認真統計本轄區監管企業基本情況,重點記錄企業重點危險源數量及管控情況、隱患排查及治理情況、安全生產宣傳培訓情況、應急預案制定及應急演練情況等,充分利用日常監管記錄信息,開展企業安全生產等級評定工作。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分類評定程序按照《關于印發<濟寧市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分類監督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濟安字〔2021〕33號)文件要求執行,首次初評結果請于11月30日前報市工信局復核。 (二)市工信局結合重大危險源、安全生產標準化、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情況、安全生產檢查情況、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情況、安全總監制度落實情況等評定要素制定民爆生產銷售企業安全生產等級綜合評定標準(見附件)。根據評定結果將企業劃分為三個執法類別:90 分(不含)以上為A類,80~90分為B類,80分(含)以下為C類。根據企業分類情況實施差異化執法檢查。對企業安全生產等級實施年度動態管理,各級民爆監管部門每年根據上年度評定情況對企業安全生產等級進行動態調整,調整采取逐級升降的方式,原則上企業一年內只能升級一次,發生人員傷亡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生產安全事故的直接提請上級部門注銷其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許可證。 (三)分類確定執法檢查頻次,實施差異化精準執法。除上級部署、專項執法、舉報查處、監督抽查等情況外,對年度安全生產等級評定為A類的,鼓勵企業強化自主管理,結合年度執法檢查計劃,每年執法檢查不少于 2 次;對年度安全生產等級評定為B類的,對其正常監管執法,每年執法檢查不少于 4 次;對年度安全生產等級評定為C類的,對其嚴格監管執法,每年執法檢查不少于 6 次。 (四)其他未盡事宜參照《關于印發<濟寧市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分類監督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濟安字〔2021〕33號)執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實行企業分類監管是落實執法責任、實現精準執法、提高執法效能的重要舉措,各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認真研究制定符合本轄區、本單位實際的實施辦法,明確工作目標及措施,把分類監管作為今后一項長期性重點工作加以推進落實。 (二)完善工作機制。各單位要按標準將執法監管企業劃分相應類別,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員,建立完善執法企業基本信息庫。要結合工作實際,對執法企業基本信息庫進行動態管理,建立激勵懲戒機制,增強企業安全生產內生動力,強化主體責任落實。 (三)嚴格嚴厲執法。各單位要結合分類監管工作要求,合理制定年度安全生產執法檢查計劃,明確執法檢查頻次,嚴格實施分類執法。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存在重大事故隱患、安全生產問題突出、納入失信“黑名單”的企業,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增加執法檢查頻次,違法行為一律頂格處罰。 附件1:民爆生產銷售企業安全生產等級綜合評定表 附件2:民爆生產銷售企業安全生產等級綜合評定標準
附件1 民爆生產銷售企業安全生產等級綜合評定表
附件2 民爆生產銷售企業安全生產等級綜合評定標準 參評企業:
|